台湾政治深度伪造法三年零申请,作者提出三项立法教训
Taiwan's Election Needs a Deepfake Law That Works
AI 导读
台湾 2023 年修订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》第 51-3 条建立政治深度伪造处理机制,但作者指出三年内没有任何选举相关深度伪造通过该机制被举报,中选会截至 2026 年 5 月确认收到零件申请。作者将原因归结为三点:法律只保护候选人及罢免当事人,且仅在选举公告后约 40 至 120 天内适用,而外国认知战全年持续;条文对深度伪造的定义缺乏客观标准,认定权交给警方而非法院,且警方结论属事实通知、候选人无法上诉;平台多在境外,候选人须自行向海外总部送达下架请求,TikTok 实体在新加坡、Meta 台湾子公司仅登记市场研究与广告业务。文章以 7 月 24 日国民党视频创作者 Wei Chun-yu 发布、模仿总统赖清德声音的苯并芘讽刺视频为例,说明该法对非候选人和选举窗口外的内容完全无法适用。